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0.70 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4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20年 12 月 14 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0.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222.3560 万股的 1.60%。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40.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32%,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2.8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7.20%。
(三)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65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天宇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 占当前股本总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划授出权益 额比例
数量的比例
方红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 1.03% 0.02%
程荣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 1.03% 0.02%
朱国荣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03% 0.02%
李功勇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03% 0.02%
杨小松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03% 0.02%
王艳 中国 董事会秘书、财务 3.00 1.03% 0.02%
总监
邓传亮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03% 0.02%
王福军 中国 副总经理 2.20 0.76%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57 人) 217.50 74.82% 1.19%
预留部分 50.00 17.20% 0.27%
合计 290.70 100.00% 1.6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五)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 于 35.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首次授予的限制 35.00%。
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于 50.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归属期 于 60.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0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 于 50.00%;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