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17]156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14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
资金 26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6,633,265.18 元,募集资金净额 236,166,734.82
元。
截止 2017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6,166,734.82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6,182,777.24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92,782,025.66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400,751.5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4,262,170.96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831,947.50
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430,223.46
加:理财产品收益 32,427,825.11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30,423,192.64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2,004,632.47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50,000,000.00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6,673,953.65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6,182,777.24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9,440,509.43 元;于
2017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6,742,267.8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400,751.58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176,673,953.65 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6,673,953.65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5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城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了5 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在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开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开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销户。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开设的“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账户已于 2018 年 11月 9 日销户。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阳分行”)新开设“营销中心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宝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
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并将募集资金转入新的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募投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10855000000628329 / 已注销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 377900005610401 / 已注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 603222009 / 已注销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80794 / 已注销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300244969 / 已注销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 39120188000069205 / 已注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社旗支行 258573717969 22,212,927.99 活期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农业银行社旗支行 16712101040014792 51,279,393.10 活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南阳分行 263773654561 48,304,776.51 活期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工商银行社旗支行 1714022519100097059 4,876,856.05 活期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工商银行社旗支行 1714022519100097059 50,000,000.00 理财 /
合 计 176,673,953.65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2017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40,509.43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7ZZA10005 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