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8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26,633,265.1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66,734.82 元,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166,734.82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6,166,734.82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601,674.66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61,871,680.28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2,729,994.3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985,963.42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090,490.68
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895,472.74
加:理财产品收益 27,554,607.59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22,993,512.57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4,561,095.02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20,000,000.00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105,631.17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1,105,631.17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2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城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了 5 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
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在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开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开立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2018 年 6月 19 日销户。
2018 年 10 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存
储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开设的“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账户已于 2018 年11 月 9 日销
户。
2020 年 11 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存储
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可见光
传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社旗县支行(以下简称“农
业银行社旗支行”)新开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阳分行”)新开设“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城支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并将募集资金转入新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
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募投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10855000000628329 已注销
招商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 377900005610401 已注销
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 603222009 已注销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80794 已注销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300244969 已注销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 39120188000069205 已注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社旗支行 258573717969 活期 1,467,011.52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农业银行社旗支行 16712101040014792 活期 51,714,291.4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南阳分行 263773654561 活期 46,025,863.11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工商银行社旗支行 1714022519100097059 活期 61,898,465.07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合计 161,105,631.17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 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