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70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 ” 或“本激励计划” ) 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进
行调整,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 2021 年 12 月 2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30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 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3-024),首次授予第一批次的 28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数量为 344 万股,归属日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9、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 2021 年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1,532,581 股为基数,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6 日
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及 2024 年 5 月 13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 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结果
1、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限制性
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因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
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
P=P0÷(1+n) =[11.36÷(1+0.8) -0.125]÷(1+0.4)≈4.419元/股
2、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如下:
Q=Q0×(1+n) =716.00×(1+0.8)×(1+0.4) =1,804.32万股
其中:
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 =516.00×(1+0.8)×(1+0.4) =1,300.32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调整后) =200.00×(1+0.8)×(1+0.4) =504.0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
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1.36 元/股调整
为 4.419 元/股;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16.00 万股调整为
1,804.3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516 万股调整为 1,300.32 万股,预留授予部
分由 200.00 万股调整为 504.00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2、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