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6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湖南诚熙 颐科技有限公司,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 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取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能否 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不确定,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 月9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月12日,公司与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诚熙颐”)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 议》,诚熙颐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即不超过3,200.00万股。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不超过29,89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164.27万元(含34,164.27万元)。
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G2U363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营业期限:2019年05月13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4栋7层70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技术推广;环保新型复合材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段志明先生控制的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直接控制公司股份2,478.9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20.4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的发行方案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2 年 8 月 25日
(二)关于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鉴于目前交易情况发生变更,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原协议约定基础上对“第三条认购价格、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变更内容如下:
原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即不超过32,000,000股”修改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即不超过29,890,000股”。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其余仍遵照原协议履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实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认购诚熙颐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认购诚熙颐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