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24 债券简称:岱勒转债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段志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对段志明先生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段志明先生领导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本激励计划贡献与激励对等的原则,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除上述人员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况。
5、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3 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36
元/股。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