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6 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长沙
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计划在预披 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540,9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占两人合计持股比例 5%)。其中段志明先生减持不得超
过 961,650 股,杨辉煌先生减持不得超过 579,300 股。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号),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399,2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
以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杨辉
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期限已经届
满(2020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
生、杨辉煌先生累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共 399,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9%。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段志明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02 日 24.61 42,800 0.05
段志明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09 日 21.34 38,900 0.05
段志明 董事长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14 日 20.22 35,500 0.04
段志明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17 日 19.7 32,600 0.04
段志明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23 日 18.75 14,700 0.02
杨辉煌 董事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14 日 20.48 153,400 0.19
杨辉煌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12 81,300 0.10
合计 399,200 0.4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233,000 23.34 19,068,500 23.14
段志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8,250 5.83 4,767,125 5.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24,750 17.50 14,301,375 17.35
合计持有股份 11,586,000 14.06 11,351,300 13.77
杨辉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96,500 3.51 2,837,825 3.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89,500 10.54 8,513,475 10.33
注释:
(1)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2)除去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减持因素外,其无限售条件及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
化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调整所致。
(3)本次减持前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后的总股本
82,405,236 股计算,减持后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后的
总股本 82,409,756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 30,41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减持计划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杨辉煌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持有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