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6 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未来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一致行动人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5)。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称“上海祥禾”)、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称“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上海鸿 华”)预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5,146,221 股,占岱勒新材总数的 6.2454%,减持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上海祥禾、祥禾泓安、 上海鸿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三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020 年 1 月 16 日,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不再是公司合计持 股 5%以上的股东。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号)。
根据 2020 年 3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上海祥禾、
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已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
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祥禾、上海鸿华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祥禾泓安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鉴于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适用减持规定发生变化,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制定未来减持计划。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19 年 12 月
上海祥禾 集中竞价 9 日至 2020 18.56 558,500 0.678
年 4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祥禾泓安 集中竞价 9 日至 2020 18.55 466,900 0.567
年 4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上海鸿华 集中竞价 9 日至 2020 18.54 374,616 0.455
年 4 月 16 日
合计 18.55 1,400,016 1.699
注:“减持比例”系按照公司总股本 82,405,116 股计算。
2、股东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53,100 2.370 1,394,600 1.692
上海祥禾 其中:无限售条 1,953,100 2.370 1,394,600 1.69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890,821 2.295 1,423,921 1.728
祥禾泓安 其中:无限售条 1,890,821 2.295 1,423,921 1.72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302,300 1.580 927,684 1.126
上海鸿华 其中:无限售条 1,302,300 1.580 927,684 1.12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指公
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持有股份数;3、上述表中部分数据为四舍五入的数据;4、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比系按照总股本 82,400,260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比系按照公司总股本 82,405,116 股计算。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将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因此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未来减持计划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上海祥禾 1,394,600 1.692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祥禾泓安 1,423,921 1.728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上海鸿华 927,684 1.126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减持。
上海祥禾、上海鸿华为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祥禾泓安为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股东,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824,051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 1,648,102 股);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如下:
上海祥禾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394,6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692%);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94,6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692%);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1,394,6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692%)。上海祥禾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祥禾泓安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423,921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728%);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23,921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728%);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1,423,921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728%)。祥禾泓安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824,051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 1,648,102 股),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上海鸿华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27,684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126%);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7,684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126%);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927,684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126%)。上海鸿华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