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5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祥禾”)、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鸿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4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451%)。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上次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和上海鸿华累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1,6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8%。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94,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2453%。其中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1,648,000股(即公司
总股本的2%),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3,296,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4%),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合计不超过8,442,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0.245%)。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一致行动人,三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近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告知函》,于2018年5月22日—2019年6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823,800股,减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19年05月
上海祥禾 集中竞价 22日-2019 19.730 312,700 0.379
年6月19日
2019年05月
祥禾泓安 集中竞价 22日-2019 19.775 302,900 0.368
年6月19日
2019年05月
上海鸿华 集中竞价 22日-2019 19.715 208,200 0.253
年6月19日
合计 19.743 823,800 1.000%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上海祥禾 合计持有股 2,578,500 3.129 2,265,800 2.750
份
其中:无限售 2,578,500 3.129 2,265,800 2.75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2,496,500 3.030 2,193,600 2.662
份
祥禾泓安 其中:无限售 2,496,500 3.030 2,193,600 2.66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 1,719,000 2.086 1,510,800 1.833
份
上海鸿华 其中:无限售 1,719,000 2.086 1,510,800 1.83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注释:“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指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公告》中披露的减持后持有股份数;上述表中部分数据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及上海鸿华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告知函发出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后,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及上海鸿华合计持股仍然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及上海鸿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之日,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及上海鸿华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及上海鸿华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