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1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204,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比例3.888%)和3,102,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比例3.765%)、2,136,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比例2.592%)的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祥禾”)、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鸿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44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45%)。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三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近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上海祥禾 3,204,000 3.888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祥禾泓安 3,102,000 3.765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上海鸿华 2,136,000 2.592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本次预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442,000股,占岱勒新材总数的10.245%。其中自本次公告之日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1,648,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次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3.296.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4%),自本次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合计不超过8,442,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0.245%)。具体如下:
上海祥禾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25,5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759%);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51,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518%);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3,204,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3.888%)。
祥禾泓安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05,5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735%);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11,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47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3,102,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3.765%)。
上海鸿华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17,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506%);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34,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012%);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2,136,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592%)。
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自岱勒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岱勒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企业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岱勒新材申报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祥禾泓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自岱勒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岱勒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企业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岱勒新材申报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上海鸿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自岱勒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岱勒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本企业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岱勒新材申报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