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4-040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钊钧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343,083,33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1.2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9,677,7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2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33,405,6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1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33,441,82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02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33,405,6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018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93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6%;反对
12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89,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44%;反对
126,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76%;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0%。
表决结果: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896,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7%;反对
160,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7%;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5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7%;反对
160,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92%;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0%。
表决结果: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896,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7%;反对
12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6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5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7%;反对
126,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76%;弃权 6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7%。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959,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0%;反对
1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18,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7%;反对
12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896,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7%;反对
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3%;弃权 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55,4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27%;反对
162,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52%;弃权 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1%。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916,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2%;反对
127,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1%;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4,5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8%;反对
127,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05%;弃权 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6%。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929,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3%;反对
134,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88,3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11%;反对
134,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2%;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7%。
表决结果:通过。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6,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65%;反对
169,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其中,关联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6,7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65%;反对
16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表决结果:通过。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908,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1%;反对
128,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4%;弃权 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7,0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74%;反对
128,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35%;弃权 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0%。
表决结果:通过。
1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810,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3%;反对
196,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3%;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68,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27%;反对
196,6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79%;弃权 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4%。
表决结果:通过。
1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607,8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4%;反对
475,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66,3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2%;反对
475,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1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