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9-044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和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威和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威和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现总
(元/股) 股本的比例
2019年4月26日至
集中竞价 59.95 1,417,085 0.38%
2019年5月15日
威和合伙
2019年5月16日至
集中竞价 33.96 2,712,294 0.52%
2019年6月20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占公司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54,438 0.91% 0 0
威和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4,438 0.91%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2019年5月15日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370,250,000股;2019年5月16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变为518,350,000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威和合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威和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威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