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8-02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7,198,522.4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585,367,603.45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764,950.58元,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5,776,495.06元,加上
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42,841,026.18元,母公司2017年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总计为274,829,481.70元。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资本投资计
划以及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计划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368,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10,400,000元(含税)。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
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