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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万马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
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人。

 (7)业务信息: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
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向荣女士,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1  叶胜平  2020-1-13  监督管  江苏局    在执行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理措施            2018 年内控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
                                          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事

                                          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
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
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
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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