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属于双方业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实际执行金额以完成的交易订单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本合同中提到的市场规模,不代表公司对本次业务合作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有效期限为 5 年,且部分业务的生命周期较长,本合同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协议在有效期内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提升,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与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签订了《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的最
终签署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本次签订的合同是框架性合同,具体交易金额不能确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双广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科苑北路 78 号共享大厦 A 座
60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系统集成及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线通信电子模块及相关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出租与销售;通信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出租与销售;移动电话机和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二类医疗器械。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高新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基础事项
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为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合作有效期
内双方共同致力于为 100 万辆车提供车联网连接整体应用解决方案,产生不低于2 亿元的市场规模。
甲乙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或甲方最终客户提供领先的车联网连接整体方案,其中包括智能车辆网业务管理平台软件产品(MNO)、车联网运维服务、SIM 卡业务上展开合作。
(二)业务合作内容
1、MNO 软件产品
为了便于甲方为其最终客户更好地管理车辆,进一步做好车主流量运营,甲方最终客户可选择使用乙方开发的 MNO 软件,即智能车辆网业务管理平台软件,乙方对车辆码号终身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进行软件销售。
2、运维服务产品
根据甲方及甲方最终客户的业务需求,乙方提供技术实现车联网连接,同
时提供车联网运维服务产品,乙方根据车辆对应 SIM 卡的生命周期提供不同的服务与报价。
3、SIM 卡服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指定型号的 SIM 卡。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是上海优咔首次尝试软硬件销售结合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的框架式、长周期的一揽子业务合作模式。通过与合同甲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为车辆最终用户提供优质的车联网连接体验。
本次框架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属于上海优咔的主营业务,公司具备实施合同所需的技术、人员等资源。
(1)MNO 软件产品,上海优咔已取得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MNO)的多项软件著作权。该软件可协助甲方为其最终客户更好地管理车辆,做好车主流量运营。对于购买并安装 MNO 软件的车辆,上海优咔对车辆码号终身授权使用许可。
(2)运维支撑服务产品,上海优咔有一支富有经验的实施团队,能够针对甲方各个车型以及各种车联网服务内容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车联网运维支撑服务及连接管理服务。
合同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车联网领域的业务影响力,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属于双方业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实际执行金额以完成的交易订单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本合同中提到的市场规模,不代表公司对本次业务合作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有效期限为 5 年,且部分业务的生命周期较长,本合同的签订预计不会直接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协议在有效期内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提升,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市场战略布局开展本次合作,后续如相关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行业技术水平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将可能对合作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无。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
情况未发生变动。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持股 5%股东张丹凤女士拟将其全部万马科技股份协议转让给其配偶唐金元先生,截止日前转让流程尚未完成。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七、报备文件
1、上海优咔与高新兴签订的《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