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暨累计减持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发布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0-005),其中持有公司 5%股份股东盛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监事姜燕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 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56,3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0%),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盛涛先生、姜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 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盛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 持公司股票 1,340,000 股,累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1.00%,其本次减持计 划已减持完毕;姜燕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56,306 股,累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0.0420%,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完毕,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盛涛 竞价交易 2020 年 3 月 18 日 22.1928 1,340,000 1.00%
小 计 1,340,000 1.00%
姜燕军 竞价交易 2020 年 3 月 18 日 22.2000 56,306 0.0420%
小 计 56,306 0.0420%
合 计 1396306 1.0420%
2、本次减持前与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总数 29,855,200 22.2800% 28,515,200 21.2800%
其中:无限售 7,463,800 5.5700% 6,123,800 4.5700%
盛涛 条件流通股
有 限 售条 件 22,391,400 16.7100% 22,391,400 16.7100%
流通股
股份总数 225,223 0.1681% 168,917 0.1261%
其中:无限售 56,306 0.0420% 0 0.00%
姜燕军 条件流通股
有 限 售条 件 168,917 0.1261% 168,917 0.1261%
流通股
3、股东累计减持达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盛涛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西墅街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12 月 13 日-2020 年 3 月 18 日
股票 万马科技 股票代码 300698
简称
变动
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等)
A 股 190.59 1.4223
合 计 190.59 1.42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0,421,100 22.7023% 28,515,200 21.28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19,700 4.4923% 6,123,800 4.5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401,400 18.2100% 22,391,400 16.71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预披露公告》(2019-062),于 2020 年 2 月 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向、计划 股东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05),以上
减持均按预披露公告执行。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