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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5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补充提案: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盛涛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盛涛先生提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4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1,862,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09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为81,859,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0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3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03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德生先生、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珊珊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7,103,110股。

  表决结果:同意37,100,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3%;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59,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苏仁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1,86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苏仁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选举冯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1,862,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冯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于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