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4-011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制造业)家数为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行政处罚 1 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吉正山,201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敏学,2020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5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文博,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共 8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
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
(2019 年-2023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
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大华国际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