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0-048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工合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84,204.06 元,
累计未分配利润 324,727,112.47 元,其中母公司单体 2020 年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9,873,672.97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987,367.30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125,348,184.72 元,资本公积 321,781,230.37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0,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49,92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以及届时公司最新的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 《证券
法》、 《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符合股东利益并
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