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0-032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2,48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以及届时公司最新的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8,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 398 号。
咨询联系人:沈国祥、曹嘉麒
咨询电话:0510-86979398
传真电话:0510-862212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