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谢鹏先生、杨有新先生、刘晓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持有公司12%股份的股东谢鹏先生提名符蓉女士、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符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一致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持有公司 12%股份的股东丁洪涛先生提名丁文学先生、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的比例未低于 1/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3、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李柏林先生、王怀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冉光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担任公司战略顾问;丁洪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担任公司战略顾问;刘一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鹏,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制造工程专业。1986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1996 年至 2011 年任四川宝乐特种座椅有限责任公司监事;1999
年至 2007 年任成都瑞翔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6 年至 2017 年 5 月任
成都唐安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至 2017 年 5 月任成都唐安航
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任成都爱乐达航空设备制造有限
公司董事;2002 年 9 月至今任欧诺特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6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成都润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7 年 5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成都始源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成都领翔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监事;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夸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
至 2023 年 2 月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成
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2 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175,81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00%。谢鹏先生与冉光文先生、丁洪涛先生、范庆新先生签订有《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谢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有新,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1
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总体设计专业;1991 年至 1995 年,工作于空军第一研究所发动机研究室,任工程师、总体组组长;1996 年至 1998 年,工作于原国防科工委科技部航空局,任参谋;1998 年至 2015 年,工作于原总装
备部军兵种装备部航空局,任参谋、副局长;2016 年至 2018 年 7 月,工作于军
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201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自主择业;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成都唐安航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成都信基供应链有限
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海南信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至今
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六方钰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有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8,07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5%。杨有新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晓芬,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MBA
在读,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2005 年至 2007 年任苏州华硕电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管理工程师;2007 年至 2009 年先后任瓦格纳橡胶制品(成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和质量经理及管理者代表;2009 年 1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捷福机械(成都)有限公司质量经理及管理者代表;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试验件分厂厂长;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智启同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唐安航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成
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05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4%。刘晓芬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符蓉,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毕业于四川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2004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导师、省级一流本科会计学专业负责人、会计专硕中心负责人;兼任四川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兼任四川省土
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高科物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符蓉女士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