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 2022 年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
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锡光先生,199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所需的从业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信永中和多年来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格,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