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1-055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901,9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5.2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88,679.25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311,316.03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BJAG10526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 44,000.00 43,431.1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50,000.00 49,431.13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时,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21BJAG10535 号《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5,616,882.4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 入金额 投入总额 已置换 尚未置换金额
金额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 5,561.69 5,561.69 5,561.69
其中:基建费用 1,654.20
设备资产采购 3,907.49
合计 5,561.69 5,561.69 5,561.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55,616,882.47 元,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 5,561.69 5,561.69
合计 5,561.69 5,561.69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5,616,882.47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5,616,882.47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55,616,882.47 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见:
(1)爱乐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爱乐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爱乐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