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1-057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901,9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5.2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88,679.25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311,316.03 元。上述
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BJAG105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分理处以及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顺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资金用途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633239417 150,000,000.00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
造中心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1000000004329950 134,499,995.28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
限公司合作支行 造中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资金用途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1000060004323337 150,000,000.00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
限公司城南分理处 造中心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顺路 128910870710107 6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支行
合计 494,499,995.2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东林、刘敏溪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1,00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9、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BJAG10526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