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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9-029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8,479,887.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净利润
68,479,887.81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47,988.7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84,064.92元,扣除已派发2017年度现金股利
19,995,5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6,520,463.95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2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098,7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合法、合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相符,积极回报公司投资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