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3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95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9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7,215,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于2018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
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3617626 冉光文
2 0233611793 丁洪涛
3 0233590765 范庆新
4 0233611937 谢鹏
5 0800341285 成都天合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3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1,700,000 74.98 36,190,000 87,890,000 74.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50,000 25.02 12,075,000 29,325,000 25.02
三、股份总数 68,950,000 100.00 48,265,000 117,215,0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17,215,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628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
咨询联系人:陈苗、蒋文廷
咨询电话:028-87809296
传真电话:028-87867574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