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8日上
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张嘉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张嘉斌先生、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黄正权先生、刘大进先生、徐雁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董事会听取公司总经理王洪其先生作《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稳健,认真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正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现拟定 2024 年董事、监事的薪酬如下:1、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7.2 万元/年(税前),不在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2、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职工代表津贴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3、公司外部董事及监事仅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发放。公司董事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协助实施。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
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215,316,977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有效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
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融资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目前担保余额)。具体如下:为全资子公司蠡湖新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5,000 万元担
保,为控股子公司海大清能船舶(大连)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
实际发生担保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具体担保条款以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重组进展暨调整组织架构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业务重组进展暨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暨终止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暨终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年
(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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