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计划;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除中国证监会和本章程另有规定 事项,除中国证监会和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违反本章程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
批对外担保权限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
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例不得低于10%。
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证明材料。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材料。
第五十七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七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决程序。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为股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 及表决程序。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不得变更。 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和特别决议。 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1/2以上通过。 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30%的; 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回购股份;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他事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 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 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数。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
股东权利。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股东权利。 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股东权利。
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
承担赔偿责任。 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
式: 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 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
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