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王洪其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陈平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陈平先生的简历附后。
陈平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 个人简历
陈平,男,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996 年至 2008 年任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审计员、经理;2010 年至 2016 年任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7 年至 2018 年任漳州雅宝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至 2022 年
任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与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