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根据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2、根据公司最新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871,100 股,则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具体数量为215,316,977(公司股份总数)-1,871,100=213,445,877 股。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区别。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4)。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拟于其股份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6,75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
过半的公告》,当时刘静华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超过其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一半。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当时吴昌明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静华女士、吴昌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
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届满。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公告: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刘静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43 201,300 0.09%
吴昌明 —— —— —— 0 0
合计 201,300 0.09%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46,143 1.33% 2,644,843 1.24%
刘静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936 0.18% 661,211 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1,207 1.16% 1,983,632 0.93%
合计持有股份 207,293 0.10% 207,293 0.10%
吴昌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823 0.02% 51,823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470 0.07% 155,470 0.0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2、上述股东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且未超过其作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转让额度。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董事刘静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与前述股份回购事项无关联性。
5、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
决议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刘静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与前述员工持股计划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刘静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高级管理人员吴昌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