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2020 年上市公司(含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
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 时 成 何时开始 何 时 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 注 册 从事上市 始 在 本 本公司提供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2020 年,签署皇马科技、
微光股份、旺能环境、赞
宇科技等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2019年,签署微光
项目合伙人 朱大为 1994 年 1992 年 1994 年 2021 年 股份、旺能环境、赞宇科
技等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兄弟科技、
赞宇科技等 2017 年度审
计报告
2020 年,签署皇马科技、
微光股份、旺能环境、赞
宇科技等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2019年,签署微光
朱大为 1994 年 1992 年 1994 年 2021 年 股份、旺能环境、赞宇科
签字注册会计师 技等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兄弟科技、
赞宇科技等 2017 年度审
计报告
顾海营 2015 年 2011 年 2015 年 2018 年 2020 年,签署兄弟科技、
蠡湖股份 2019 年审计报
告;2019 年,签署蠡湖股
份 2018 年审计报告。
2019 年,签署重庆百货、
质量控制复核人 唐明 2003 年 2001 年 2012 年 2021 年 三圣股份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2018年,签署重庆
百货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事前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就
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是经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
立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能
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天健会计师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