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兴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
工业园 2 区 6 栋 5 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的股东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 名。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34 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4,161,11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7.2772%(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09,293,72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753,15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8,540,575 股,下同。)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7 人。参与现场投票的 7 名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117,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132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043,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14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31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898,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7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55,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0.6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2,043,4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1444%。
2、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4,161,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
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30,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
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67,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1%;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925,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161,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8,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