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850,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6,850,32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5,275,49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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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 43,058,477 31.46% 21,529,238 64,587,715 31.46%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93,791,852 68.54% 46,895,926 140,687,778 68.54%
三、总股本 136,850,329 100.00% 68,425,164 205,275,493 100.00%
注: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限售流通股和无限售流通股分配后实际数量请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分配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5,275,493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52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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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栋
咨询联系人:胡天舜 杨宁
咨询电话:0755-88999771
传真电话:0755-8899977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