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及通讯
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董事曲龙钰、独立董事李居全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方兴先生提交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管理层在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2019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陈喜年女士、张健女士、李居全先生提交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35,844,776.7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69%;
实现利润总额为 71,130,886.7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2,050,632.6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7.99%。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19 年审计报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9,762,759.5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976,275.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4,358,967.81 元,减去
2019 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 2018 年度现金股利合计 13,685,032.90 元,截至 2019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3,460,418.49 元。截至 2019 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4,404,172.20 元。
公司拟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36,850,3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685,032.9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相关意见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质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 2019 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因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方兴、肖学礼、盛剑明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与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最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
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0 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