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9,762,759.5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6,976,275.9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4,358,967.81 元,减去
2019 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 2018 年度现金股利合计 13,685,032.90 元,截至 2019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3,460,418.49 元。截至 2019 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4,404,172.2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36,850,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685,032.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预案未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