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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3 深市 盛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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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9,822,094.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982,209.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6,889,148.71元,减去2018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合计27,370,065.90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4,358,967.81元。截至2018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014,848.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6,850,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685,032.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