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璠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蒋玉林、宋世俊、甘复兴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