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9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张伯中先生、蒋玉林先生、宋世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伯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伯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甘复兴先生 3 人组成,
张伯中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甘复兴先生、宋世俊先生、张伯中先生 3 人组成,甘复
兴先生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世俊先生、蒋玉林先生、江琼女士 3 人组成,
宋世俊先生担任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由蒋玉林先生、宋世俊先生、宋永莲女士 3 人组成,蒋玉
林先生担任召集人。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永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江琼女士、钱华先生、汪力先生、潘军先生、王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胡新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永莲女士、江琼女士、钱华先生、汪力先生、潘军先生、王锋先生、胡新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侯琼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侯琼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雅政先生为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葛雅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01 宋永莲女士薪酬
宋永莲女士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永莲女士回避表
决。
6.02 江琼女士薪酬
江琼女士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江琼女士回避表决。
6.03 钱华先生薪酬
钱华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钱华先生回避表决。
6.04 汪力先生薪酬
汪力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5 潘军先生薪酬
潘军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6 王锋先生薪酬
王锋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07 胡新权先生薪酬
胡新权先生薪酬按其工作职务、岗位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胡新权先生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张伯中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
工程师。历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干部、安徽省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美安达塑业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繁昌县中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中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中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城市中辰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中辰新创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伯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4,508,123 股,通过安徽中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8,500,000 股。张伯中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张伯雄先生哥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永莲女士: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
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合肥荣事达工业包装装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安达塑业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阳宜源中水回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城市宜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全椒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宜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宁阳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宋永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琼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
历任安徽中利塑胶有限公司行政文员、美安达塑业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潜山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监事、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监事、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江琼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华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
济师。历任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安徽省广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安徽省同济建设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安徽璠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公告日,钱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军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柏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安徽安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安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办党支部书记兼电厂筹备组长、合肥得一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江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承德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山东惠民京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康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潘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力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历任池州市贵池区棠溪林业站林业技术员、贵池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贵池区工业园指挥长、贵池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