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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中环环保: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环保”)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方案如下: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4,644,7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78,687.46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由于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总股本由 164,644,791 股变更为 164,716,863 股。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了调整,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比例(0.599737 元)=转股前公司总股本(164,644,791 股)×调整前每 10 股派发现金比例(0.600000 元)÷转股后公司总股本(164,716,863 股)。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的分派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提供的数据为准。

    3、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9737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 7 位)。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当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了调整,计
算公式为: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比例(0.599737 元)=转股前公司总股本(164,644,791 股)×调整前每 10 股派发现金比例(0.600000 元)÷转股后公司总股本(164,716,863 股),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 164,716,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9737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716,86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9973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397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994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997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栋 22 层

    咨询联系人:胡新权、侯琼玲

    咨询电话:0551-63868248

    传真电话:0551-6386824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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