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9,600,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计划自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今日收到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金通安益减持公司股份 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视资金情况需要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安徽高新 合计持有股份 12,656,250 7.91 12,656,250 7.91
金通安益 其中:无限售条 12,656,250 7.91 12,656,250 7.91
股权投资 件股份
基金(有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限合伙)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计划减持期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金通安益持有公司12,6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4、截至本公告日,金通安益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二、下期减持计划
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今日出具了《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600,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安徽高新金通安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益股权投资基金 12,656,250 7.91% 以及实施权益分派
(有限合伙) 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本次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
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9,600,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金通安益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2)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本公司/企业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
(3)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金通安益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持股 5%以上股东金通安益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