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环保”)2017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6,6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0,005,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8年6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
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0,000,000.00 75.00% 40,000,000.00 120,000,000.00 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80,000,000.00 75.00% 40,000,000.00 120,000,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70,000.00 25.00% 13,335,000.00 28,005,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106,670,000.00 100.00% 53,335,000.00 160,005,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60,005,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3168元。
八、调整相关参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金寨南路157-1号中辰假日广场1501-1508
咨询联系人:胡新权、侯琼玲
咨询电话:0551-63868248
传真电话:0551-6386824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