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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0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1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张伯雄、马东兵、郭景彬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郭景彬、马迎三、李东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伯中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2017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经营

目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

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18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2325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9万

元,比上年度增长10%;公司总资产1071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69747万元。

    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8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同比增长5%-3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并不代

表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

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8】1087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68.88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68.29万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211.85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812.44万元,资本公积金金额为4160.72万元。

     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3.35万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现有总股本10667万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5333.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16000.50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股,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对《公司章程》

中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7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6,000.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667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000.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66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16,000.5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案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2017年度的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张伯雄先生、江琼女士、向凤女士、马东兵先生6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伯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宋永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伯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江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向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马东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

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