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光电”)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山火炬联合光电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的议案》,公司拟与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合伙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由合伙人分期缴纳,首期基金规模为 2 亿元,其中联合光电首期出资 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中山火炬联合光电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关于投资设立中山联合光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2021 年 7 月,公司根据合伙项目二期基金投资约定,与博源基金共同投资设
立了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基金”)。其中,联芯基金计划总规模为 3 亿元,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6,000 万元,持有联芯基金份额为
20%。2021 年 11 月 4 日,联芯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三)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合伙人共青城博源佳禾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源佳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 元对价受让博源佳禾在联芯基金持有的已认缴但未实缴的 3,000 万元基金份额,
占联芯基金总出资份额的 10%。本次份额转让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3,000万元注入联芯基金,公司在联芯基金中的出资额将由 6,000 万元变更为 9,000 万元,持有份额由 20%变更为 30%。
前述公司与博源佳禾关于联芯基金份额转让事宜已取得联芯基金全体合伙人的一致
同意。2023 年 8 月 30 日,联芯基金作出了《变更决定书》,各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合伙
协议(含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
公司名称:共青城博源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7YMCXN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鸿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4,7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30 年 5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1 刘鸿 72.79%
2 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80%
3 潘梓俊 6.80%
4 詹文娟 3.40%
5 廖国聪 3.40%
6 何宇 3.40%
7 郭焕英 3.40%
注:表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实际控制人:刘鸿
其他说明:博源佳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博源佳禾与联合光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标的
公司名称: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6TT9KXY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年 7 月 20 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 70 号张企科技企业孵化器 7 栋 508 室
A 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股权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持有基金份额 持有基金份额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1 共青城博源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9.00% 39.00%
2 中山火炬科创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 30.00%
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30.00%
4 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
实际控制人:刘鸿
其他说明:联芯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光电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本次份额转让前,持有联芯基金 20%的基金份额;本次份额转让后,联合光电持有联芯基金 30%的基金份额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单位/元
资产总额 184,632,968.74
负债总额 0.00
净资产 184,632,968.74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4,030,243.36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博源佳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1、转让方共青城博源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愿意将在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10%出资份额(3,000 万元出资份额,未实缴),以人民币 1元的对价,转让给受让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自转让之日起,转让方和受让方以其出资额在企业内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联芯基金其他合伙人共同制定并签署了新的《合伙
协议(含补充协议)》,在原《合伙协议》的基础上主要就前述公司与博源佳禾的份额转让事宜及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安排进行了更新,涉及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各方作出《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博源佳禾将其持有的中山市联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10%财产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人民币 1 元的对价转让予联合光电;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300 万元,在 2023 年 1 月 14 日缴足。
(2)有限合伙人:共青城博源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出资 1,17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1,700 万元,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3)有限合伙人:中山火炬科创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9,000 万元,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4)有限合伙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9,0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9,000 万元,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除前述条款外,联芯基金《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博源佳禾之联芯基金份额转让事宜,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围绕光学及相关行业上下游进行产业延伸和布局产业投资基金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由于公司受让标的为博源佳禾在联芯基金所持有的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基金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地方商事登记部门的要求,经公司与博源佳禾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对价均确定为人民币 1 元,未涉及审计评估事项。本次份额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份额转让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联芯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在联芯基金中的持有份额将由原来的 20%变更为 30%,联芯基金仍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联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