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行权事宜,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止。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分别办理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行权事宜,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止;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止。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数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68,203,223 股。
综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公告如下: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06.374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20.3223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06.3745 万股,均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820.3223 万股,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
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
经办人根据本公告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