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91 深市 联合光电


首页 公告 联合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联合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联合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5,903,625.41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11,058.85
元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17,619,065.28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268,215,223 股为基数
(不含回购股份),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26,821,522.30 元(含税)。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总股数进行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既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求,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须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