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3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4号)核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6元,共募集资金合计341,544,000.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35,479,590.72元(不含税金额33,471,312.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306,064,409.28元已于2017年8月8日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支行(银行账号:396000100100439099),此外公司尚未扣除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为9,672,688.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8,400,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1,4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77,000,0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8月8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17SZA20594号)。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930,00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90,000,000.00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76,879.91 元。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61,705,068.64 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买理财产品 315,000,000.00 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 445,000,000.00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655,280.59 元。
201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85,227,760.90 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40,000,000.00 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 350,000,000.00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988,186.67 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131,228,815.04 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0.00 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 160,000,000.00 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54,945.47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279,091,644.58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和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7,375,292.64 元,注销渤海银行专户减少 7,341,051.9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9,342,596.10 元。
(2)2021 年度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及结余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2021 年 1月 1 日募集资金净额 39,342,596.10
减:2021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9,559,012.58
减:2021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0.00
加:2021 年度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0.00
加:2021 年度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收益 0.00
加:2021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11,319.36
减:2021 年度专户手续费 15.00
减:2021 年度兴业专户销户 19,894,887.88
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00.78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0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详情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19.69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1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并已
完 成 相 关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的 注 销 手 续 , 具 体 详 情 请 见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298,650,657.16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0.00 元;累计收到银行
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和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7,486,597.00 元,注销渤海银行专户 7,341,051.96 元,注销兴业银行专户减少 19,894,887.8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已在《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526.2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467,154,845.67 元尚未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 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 3,689.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7 年 8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已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