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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联合光电: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202,12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22,520,212.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于2021年5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202,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绮丽 朱洪婷

  咨询电话:0760-86138999-88901

  传真电话:0760-86138111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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