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9),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
联和盛”)计划将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君联和盛的《关于减持联
合光电累计达1%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1年3月19日,君联和盛累计减持2,291,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此比例按照每一次减持时间点公司股本计算),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天匙桥路 909 号 2 号楼 184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联合光电 股票代码 30069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29.1144 1.02
合 计 229.1144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备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41.8240 7.81% 1,512.7096 6.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1.8240 7.81% 1,512.7096 6.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君联和盛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
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君联和盛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
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注:1.表格“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中,“本
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使用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 222,952,128 股计算,“本次
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使用截止本告知函日公司总股本数 224,752,128 股计算。
2.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君联和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君联和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君联和盛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
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君联和盛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君联和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累计达 1%的告知函》。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