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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联合光电: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19.69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4 号)核准,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544,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4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17 年 8 月 8 日出具 XYZH/2017SZA2059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20,530.00

      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9,310.00

      合计                          ——                            29,84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
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变更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2 号实施。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和 2020 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而严谨把控项目质量,“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因此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具体详情请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三、募投项目结项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00.78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详情请见 2020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2、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 20,524.50 万元,该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于近日将办理注销专户手续,满足结项条件。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否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发生重大变化

 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      20,530.00        20,524.50      99.97%          否

  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四、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尚余部分设备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项目尾款)。该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注销前账户余额(万元)

  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60001001004391        2,019.69

  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中山分行              24

    注: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拟注销账户余额 2,019.69 万元,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
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19.69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19.69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充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2,019.69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含支付该项目尾款),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事宜。前述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进行注销。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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