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 2018-02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5 月 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9: 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康乐大道 22 号国
宾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大会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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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747,94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5.9649%。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4,013,95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1.6996 %。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 3,733,99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653%。
(四)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6,576,49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8.9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12,84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6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733,9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653%。
(五)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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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0,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58,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6%;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4%;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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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0,1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58,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6%;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
数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6,562,0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山火炬联合光电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3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